第九十一章 围绕酒展开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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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!--go--><div id=center_tip>“你酒量怎么样。”李毅问秦刚。

“高度白酒也就半斤吧,还可以再补两瓶啤酒,正好达到微醺那种状态,再多可能就直接倒了。”

“高度的白酒,以我刚才的感觉这个勾兑酒不会超过60度。市面用马铃薯酿造的酒,我见过的目前只有伏特加,而且度数都在50度以上。龙舌兰酒基本也是55度以上居多,再加上这种酿造米酒,三合一,这样一勾兑起来应该就是你手上的酒。”

李毅指指秦刚手上的杯子,这杯酒已经被两人干掉一半。

“那会是谁做的这个勾兑,自己喝酒勾兑虽然是一种绝对的自由,但这么做总要有个由头才行啊,不会脑子一烧就勾兑吧。特别习惯喝白酒的人,都不会喜欢这么兑酒喝。”秦刚道。

习惯不代表不变化,只要酒的味道对口,其实勾兑一下并无不可,李毅满喜欢杯子里的勾兑酒。

“从源头上讲,做这个事的人起码也喜欢喝酒,这一点他们三个都符合,就我们知道的从7号到现在,他们三个已经开了两场酒局,还有未知的了。”

“工作轻松,收入稳定,没有家庭负担,光棍一个,不是打麻将就喝个小酒,对于很多人,大概这就是烟火气,我觉得也没什么毛病,你以为谁跟你似的学习机器啊,人生没有多少个十年。”秦刚嘻嘻笑着道。

“都对,不过兑酒还必需同时有另外两种酒,印象中我身边没有喜欢喝伏特加或龙舌兰酒的人,原则上平常人家里不会囤着这两种酒,那他就必须去买。”

秦刚接着话茬,“边维是做这个事情最方便的人,但我们去过边维家,除了在客厅里除了见到两箱啤酒,没有在厅里见到有其他的酒,也没有专门的酒柜,当然,租的房子,房东也不会配置这样的家具,但不排除放在厨房里。”

“没错,他是第一手最具备条件,有充分的时间。那个光身玻璃瓶很普通,瓶口就是一个塑料塞,装瓶也简单。邵国清在拿到酒后到去体校之前,这中间也有很长的时间,他要勾兑时间上是充裕的,但是在公司里做这个事……。”

秦刚一拍脑袋插了一句,“邵国清他自己是老板,独立办公室,而且他办公室还真有一个酒柜,摆了不少酒,有些什么酒倒没留意,说不定会有伏特加和龙舌兰酒。”

“嗯,那最后就是老邱,他的时间最不充裕。不过只要有心做 这个事,事先把其他两种酒准备好,从瓶口灌进去,应该一两分钟就可以操作完成。在老邱家里,邵国清曾经离开下楼去替他买烟,这个时间缓冲足够。”

“买烟这个事儿老邱可以不用说,即便我们以后从邵国清嘴里问出来,我觉得对他也不影响什么,那酒上头,喝完倒下,第二天起床有点小断片,记不清当晚的每一件事,这个理由也合情合理。”秦刚道。

李毅想了想,秦刚这个说法完全成立,酒喝到了一定程度,本身对记忆也会造成伤害,老邱没有必要自己爆出来。

三个人里,谁对酒做了勾兑的手脚,也许谁就是重点观注对象。

还有一点,动机是什么,这是最重要的一环,不管是否与1503有关联。

只是为了品酒,这算一种动机。

如果不是为了品酒,那是为什么?

李毅试图把勾兑酒与1503的案情做关联。

如果老邱勾兑,把邵国清放倒,这中间了他可以有充分的时间进入麓山逸景,然后再回到体校,第二天再利用邵国清的车,把相关物品带出去,找个地方扔掉。时间成立,在家里还可以对物品包装做完善的处理,睡死的邵国清一无所知,还不用考虑自己的交通工具。但他是体校老师,学校范围内认识他的教职工和学生可不是三个五个,深夜出入行迹不能太鬼鬼祟祟,容易撞见熟人,这个风险系数太高。

如果邵国清勾兑,中间过程也一样得心应手,体校里认识他的人应该极少,不用太担心。事后有足够的时间清理车辆,而且还可以因为事故把车辆报废,也可以成立。唯一的疑问是他为了什么,利益还是人情,能比毁灭凶杀证据更需要担当。

如果是边维勾兑,貌似更加符合他们初始设定的场景过程,头脑聪明,喜欢读书,做过辅警,这都是他自身的优势,放在凶案现场他很合适。但放倒邵国清和老邱的意义在哪里,他们喝酒,按习惯喝完了都在老邱家里睡,他不需要担心撞见任何人。而且与邵国清的疑问一样,有什么利益和人情需要他做如此担当。

这三个人里,邵国清是唯一可能最熟悉麓山逸景的人,他有这个需求。边维和老邱没有这个需求,而凶手应该会熟悉麓山逸景,但仅凭事发后的沟通陈述,其实也很仓促,如果还要交接钥匙,老邱就更难操作,边维尚可。

李毅觉得这样关联还是生硬,还是得一步一步地走,明天先找扫地僧问明白勾兑酒的情况,从监控入手,再做下一步分析。

想到这里,李毅心里稍稍轻松,“咱们也来调调酒,我酒量跟你差不多,看谁先倒。”

“想体验一下?”

“那要不怎么弄,不能光是猜测推理吧,而且这个实验挺放松的啊。”

“行,我也喜欢,你跟刘队报备一下,然后我去买酒。”

“米酒不用买刘队办公有。”李毅哈哈大笑起来。

******

秦刚买完酒回来,李毅已经把刘队的米酒顺了过来,准备好一只超大的保温杯。

“龙舌兰酒不便宜啊,能报销吗。”秦刚进来就嚷嚷。

“刘队不报我报,这都不是事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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