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或许是执念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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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:笔录时,林女士肯定有所隐瞒,隐瞒的目的和原因不明,可能会涉及到第三者或婚姻问题,慎重!!!。

二:初步推断,嫌疑人从小区外爬墙进入,事先应该有先踩点,选择一个单方向遮挡视线,不易被察觉的位置,通过走火通道上到30层,然后再上天台,巧合的是天台的门当时没锁,嫌疑人可以轻松进入。

三:嫌疑人提前潜入案发现场周边,也就是天台,时间点在九点后,这个时间到案发,有充足的观察时间,最终确定3001为目标,是因为最近两米处有凉亭柱子,可以方便结绳套。

四:从卧室里家具的整齐程度以及床边的脚印分析,在室内案发时,嫌疑人和事主之间打斗不算很激烈,所以响动并不大,不会导致惊醒左右邻居。

五:嫌疑人在身高、休格、力量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,没有制服事主,最终选择了使用凶器。

六:在嫌疑人使用了凶器的前提下,事主身受五创,但伤情并不严重,主要为划伤,没有捅刺这一类致命性伤害,由此推断两个之间始终保持了距离,嫌疑人无法近身。

七:林女士有练习健美和瑜伽的运动习惯,但其身矮小,与嫌疑人有性别和体格上的差异,所惟也不具备和持械嫌疑人对等搏斗的能力,成年男性和女性在肌肉力量上,没有可比性,除非女生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,林女士显然不是。

八:电话求救时间点,这是最大的疑问,由监控录像结果所知以及在现场跑步求证的结果,从案发到打电话求救,这个时间差过长,事主伤情虽不严重,但毕竟一直在失血,这是性命攸关的时间,成年人必备的常识,不合常理。

“有什么需要补充。”李毅看着秦刚。

数秒的沉默后,秦刚双手一摊,“全在哥你的笔下,你的笔就是我的脑袋里的经络,我想不到了。”

“这八点里,已经不算血迹和拖鞋残留组织的对比,但是疑点已经很明显,当然,痕迹比对是法定证据,我们的疑点只是推理,林女士她到底在隐瞒什么。”

是的,隐瞒现场真实发生的情况这点可以肯定,但她究竟会隐瞒什么了。家中失窃,而歹徒又持械行凶,自己也不幸身受五创,虽然不致命,但若一直失血,得不到及时的救治,那就一定会危及到生命。为什么?

“为什么,林女士执意地隐瞒什么,这是生命在倒计时,心不能大到那个程度吧。”秦刚也充满疑惑。

凡事皆有由来,从没无缘无故的爱恨。

李毅跟秦刚讲了一个故事。

李毅是跟随父母的工作调动来到这座城市,在来到这座城市前,他整个小学阶段都在内地的一个小城市。小城市嘛,比沿海开放城市落后,特别是经济,除了机关单位有稳定收入,国企都面临下岗。

可那时偏偏出了个爆炸性的案子。

当地监狱的一个看守,居然受了一个在监刑事犯的蛊惑,盗窃了枪支,在值班的时候,杀害了同事,携同犯人一起越狱。当然,他们并没有逃掉,监狱组织追击,在距离监狱不远的江岸边上,经过激烈的交火,将二人当场正法。

整个监狱和公安系统,都大为震惊,监狱震惊的是居然出了这样的败类,同时也检讨监狱安监制度,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。

公安震惊的是,那位在监的刑事犯,也只是个工人家庭,父母已经下岗,他因为喝酒持械伤人致死,判了无期。一个无权无势也无钱的三无人员,究竟能许下什么样的利诱,让一个狱警甘冒死罪,杀害同事,助其逃狱。

反复的调查、走访、问讯相关人员,终于还原了一个让人无法相信的原因:

該狱警和犯人起初并无交集,一个偶然的机会,犯人的妹妹来探监,姑娘长得漂亮,小伙子一见就动了凡念丢了三魂,被犯人这种老油条一眼就瞧破了心思。然后借各种机会接近他,许诺只要他能协助逃狱,他出去后一定让妹妹嫁给小伙子。就这么个利诱,八字还没有一撇,算是个什么事,可偏偏居然成立了。

“我觉得就是一个故事吧。”秦刚说。

“故事来源于生活。”

“人的脑回路可能有时候不能用逻辑来分析。”

“是的,也许就是一种执念,让人觉得这事一定得做,小伙子看上了姑娘,觉得一定要娶这姑娘,一定得协助犯人逃狱。”

“那你看林女士是有什么执念吗?”秦刚歪着脑袋看着李毅。

“不知道,可能我是有执念的人吧。”<!--over--><div id=center_ti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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