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二六章 步军冲骑 新城首战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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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!--go--><div id=center_tip>“大人!大人!”一个斥候模样的人喘着大气跑了过来,向着慕詩喊道:“城外八里有敌骑逡巡,已经有斥候朝着我们这边而来,我们小旗的弟兄已经和他们朝过相了!”

没有等来龙薪酬,也没有等来维拉斯科,居然等来了侦骑的警讯。余风闻言霍然而起,“敌骑有多少人,看清楚了,究竟是什么人了吗?”

余风军中没有马队,朝鲜军中马队简直就是一个笑话,除了几个将官有马匹代步以外,士兵们可都是靠着自己的脚丫子走路的,余风这么一问,也不过是存着万一之想,这新城未必算的是什么富庶之地,怎么这些人就偏偏朝着这边来了呢?

“是鞑子!鞑子!不足百人!”那斥候毫不犹豫的说道,他是薛家岛出身,来自辽东的他,对于鞑子的形貌,可是印象深刻,怎么也不会认错的。

虽然是不足百人,但是鞑子在传说中,可是能以一敌十的。大明朝的官兵屡败屡战,屡战屡败,除了在宁远,重挫过鞑子们两次,在其他的地方,大明的官兵可没有讨到什么好,哪一次不是以多打少,结果大明还是败得很难看。这些年下来,大明对后金鞑子的战力,渲染的未免有些夸张了,虽然只是一小股鞑子,但是,慕詩也好,韩猛也好,即便是他们这些军官,显然并不认为自己属下的这些人能很轻易的对付得了这群鞑子。

“再探!”余风对那斥候命令道。然后将目光,从自己身前这几个百户的身上扫过,毫不犹疑的说道:“击鼓,聚军!”

八里远的路程,对于一支骑兵来说,那是须臾可至,余风可没有什么犹豫踌躇的时间。若是不及早的让士兵们进入战时状态,这样的城防可阻拦不住骑兵们的冲势。没有了足够的安全距离,步卒对上了冲到面前来的骑兵,就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,一场被屠杀的战斗。哪怕余风军中装备了大量的火铳,也改变不了这个结局。

随着余风的号令,战鼓咚咚咚的敲响了,一队队士兵从这各自的营房跑了出来,朝着余风面前这个不大的校场聚拢起来,而余风带来的那几百士兵,更是简单,他们本来就是在校场附近休息,聚拢起来更是迅速。

不大一会,校场上已经整整齐齐的站着几个方阵,其中两个方阵,差不多摆出的都是50*50这样规格的方阵,前阵是长枪手,后阵是火铳兵,这是天机营的士兵,另外还有一个方阵,人数不及这两个方阵严整,略略显得杂乱一些,而且,直到聚军的鼓声停止,还有不少的人在加入哪个方阵,这些人容貌于风字营的士兵大异,而且手里的武器五花八门,不用说,这是维拉斯科的教习营的新军了。

“天机营固守城池两翼,教习营正中防守,伺机出击,本官亲卫督军各处,速去!”

以前余风在电视上看到,两军开战之前,似乎总有那么一位或者几位当官的,来一个战前动员什么的,不过他现在知道了,这纯粹就是扯淡!这些事情,你平时不做,等到开战之际指望这些当兵的给你卖命,显然太不靠谱了。不能厚待士卒,不服众,不令士卒生畏,你当这些兵卒都是傻的,凭你忽悠几句话人家就得把性命交给你。

这一方面,余风自问自己已经做得不错了,于是,他干脆连这个过场也省了下来,实际上,他也没有什么时间,来走这么一下过场,谁知道下一刻,是不是在远处就可以看到骑兵奔驰卷起的尘土,这个时候还玩这些虚的,才是对自己性命不负责,对自己的士卒的性命不负责。这些士兵,不用和他们讲什么大义,他们只要知道,他们为谁打仗就行了。

这身在异国他乡,有敌来犯,谁敢不拼死效力,胜了固然不说,若是败了,那可是连丧家之犬都不如,这个道理,即使余风不说,这些士卒们都是门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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