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氏宗训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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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!--go--><div id=center_tip> 蓝氏所立宗训只有五十条,这五十条规训分别是:第一,牢记使命,不忘初心。不可争名夺利残害同门,更不可抛妻弃子,若有违者必诛之。

第二,多听多看少说,凡事三思而行。

第三,未知全貌不予置评。

第四,但凡蓝氏子孙满五岁者,都得外出历练,十四岁之前没有成就者不得回归。第五,不可滥学徒所传非人,除非万不得已绝不出山。

第六,诛妖邪,立正法,大道永存。

第七,家主任期不得超过二十年。

第八,十六岁前未婚配的女子,都要在手腕上戴条特制的红绳,直到成家方可摘下。未履行婚约者,不可擅自标记。

第九,新人若三年内不能无所出,便不得干涉夫君再迎新人,且妾室不能超过两个。成婚后要住在安排好的地方,除生辰,过节过年之外,其余时间非召不得见面。

第十,不可乱用抹额玉饰,抹额玉饰不可做他用,抹额玉饰非父母妻儿不能触碰。

第十一,不可目无尊长,不可顶撞尊长。

第十二,不可早退逃课,不可​课堂迟到。第十三,不可考试作弊,不可扰乱课堂秩序。

第十四,不可夜不归宿,不可夜游,不可私自外出。

第十五,不可制造杂音​,不可敲诈赌博。第十六,不可强词夺理,不可目无法纪。

第十七,不可与人攀比​,不可擅动他人物品。第十八,不可戏弄他人,不可无视他人。第十九,不可打断他人言语。不可背后语人是非​。

第二十,不可无理取闹,不可影响他人。

第二十一,不可借人钱财,不可欠人钱财。

第二十二,无信不立心诚则灵,精诚所至金石为开。

第二十三,不可乱丢杂物,不可破坏公物,不可焚烧杂物。

第二十四,不可私自斗殴,不可携带凶器。第二十五,不可以大欺小,不可以强欺弱。

第二十六,不可戏水打闹,不可跑跳追赶​。

第二十七,不可衣冠不整,不可坐姿不端。第二十八,不可面有污垢,不可蓬头乱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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