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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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后,蓝启仁为二十岁的蓝湛,向金家提亲,求娶金采薇金梦媛姐妹俩,金光善听闻大喜,逐点头同意,蓝氏的求亲,并与蓝启仁商议婚期。

后两家把婚期定于下月初八,宜嫁娶,宜丧葬。

本来,蓝湛只想娶金梦媛一人,但金梦媛却说,我姐姐采薇也心系与你,倒不如一起娶了吧,彼此之间也好有个照应。为保出嫁时弄错,你白天先迎娶姐姐,晚上再来接我。

金家。

金采薇接到消息,一时是不敢置信,后来看到家族上上下下张灯结彩,一些男性长辈也被告知暂时回避,才明白是真的。可是,她并不知晓她的出嫁,是她妹妹梦媛给她的机会。

就这样,二十岁的蓝湛与十六岁的金采薇和十六岁的金梦媛,结契为夫妻。

蓝家。

蓝启仁当初得到消息,自己侄子蓝湛,竟然要娶金氏女金梦媛为妻时大吃一惊。当把那封信交给蓝启仁,并把金梦媛说的话,告诉蓝启仁时,蓝启仁看完信,又听到这些话,感慨道,好一个乖巧懂事,识大体的姑娘!

蓝启仁随即应道,好,就这么办!上族谱的话,金梦媛为正室,金采薇为平妻。

蓝湛答道,忘机也是这么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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