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卷 第33章 你才是主力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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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!--go--><div id=center_tip> 关于1213特大连还凶手案,网上已经有了不少的细节披露,许卿生浏览了一些资料,她觉得很诧异:“哪怕是在我的世界,警方没有破获的案件细节都不会披露得这么清楚,可为什么在这个世界,网上已经有了这些真实的资料呢?难道警方就不担心有人模仿犯罪吗?”

沈嘉木又在喝咖啡,仿佛没怎么注意听卿生说话,当卿生几乎以为他充耳不闻,正犹豫着是否该重复提问的时候,沈嘉木才说:“说说你的世界发生了什么连环命案。”

没有正面回答问题。

“连环命案的报道我看得不多,近几年有过这么一件我还算关注吧,因为遇害者都是独居女性,碰巧我也是独居,所以第一件命案才发生时我就搜了很多媒体的报道来看,受害人都是在回家开门时被凶手袭击,凶器应该是匕首一类的利器,受害人遇袭,凶手还禁止她们呼救惊动邻居,把受害人挟持入室内残忍杀害。”

“你看,你不也知道了凶手行凶的手法,甚至还知道了凶器吗?”

“那是因为每一个案件发生,都是次日清晨,被和死者住同一幢楼的邻居目睹了地上的血渍才报的警,媒体也能猜到是死者在开门时遇袭,并且这样的凶案接连发生,警方也是为了提醒市民注意防范才批露的部份细节,至于死者被挟制入室内后,凶手究竟实施了什么行为一直没有披露,不像1213命案,凶手说了什么话,给死者扣上面具这些细节竟然都发布在了互联网上。”

“那是因为1213命案存在幸存者。”沈嘉木说:“幸存者一直在凶案现场耳闻犯罪过程,并且命案一直没能告破,幸存者们未免提心吊胆焦虑不安,媒体有针对性的采访,宪法也赋予了大众知情权,警方无权要求幸存者闭嘴不言。”

许卿生沉默了,知情权和生命权哪个更重要,更甚至于关于人权的范围的限定,这些问题都太复杂了,她也分不清对错和是否合理,也许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,都不能做到十全十美让所有人都满意。

她很快又想到另一件困惑:“沈警官上回说凶手利用的是死者的车辆实施犯罪,难道说凶手通过暗网还能购买到万能车匙?”

“没有万能车匙这种东西存在,可几乎没人会随身携带实体车匙,都是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下载虚拟车匙,利用虚拟车匙开锁。”

“也就是说只要凶手拿到了死者的手机,就能使用死者的汽车?这……也太不安全了吧。”

“其实我国很少发生车辆盗窃案件,因为车辆怎么说呢,并不太值钱,而且就算失窃,只要报警也能定位追踪到,罪犯要毁掉定位仪除非毁掉整辆汽车,毫无利益的犯罪谁会实施?所以车辆的门锁虽然也能设置密钥,警方也屡屡提醒公民小心防止犯罪,可还是有很多人为图方便弃用汽车密钥。”

沈嘉木想了一想又再补充:“这也是因为如果汽车加了密钥,就会同时开启强制安全措施,如果真发生了意外,比如道路被阻,强制安全措施启动,车内的人就会被困,必须等待救援。”

许卿生:……

“就连手机,因为一般不会丢失,不少的民众也只是设置连接脑电波的密钥,很少有人多此一举再设置锁屏密钥,因为同一电子设备的密钥不能相同,密钥多了机主很可能会混淆,那就得送供应商解锁,手续虽然不算太麻烦,但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”

科技在进步,但不少人的大脑貌似反而因为科技进步带来的便利“萎缩”了?

不过许卿生忽然想到自己。

因为她的手机里一直不存什么隐私,所以也懒得锁屏,这个世界手机关联的银行账户,支付时必须使用脑电波,而脑电波要连接手机必须录入指纹——像她现在用的这部手机,也是沈嘉木录入指纹后给她开通了脑电波连接账户,否则她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士是无法拿着沈嘉木的手机直接消费的。

正常人都不会存在自己会成为变态杀手目标的认知,这就给凶手的犯罪行为创造了便利。

“其实我一直在怀疑凶手非要让受害人报警的动机。”沈嘉木闭了眼,半仰了头:“他用受害人的手机打开车门,启动自动驾驶程序,把失去知觉的受害人从遇袭地点转移到杀人地点,杀人地点是他精心挑选好的,不能被摄像仪覆盖,然后他再重新设置目标地,让受害人的车辆驶离杀人地点。

他这样的行为是为了抹去自己的影踪,从犯罪行为的角度上说,是合理的。因为当警方察找到车辆定位,找到涉案车辆,并根据车辆自动驾驶程序提供的线索找到命案现场时,他已经实施完毕犯罪行为并成功逃匿了,警方只来得及解救幸存者。

可他非要将受害人的手机遗留现场,并任由受害人报警求救,然后开启定位屏蔽器避免警方追踪手机定位找到命案现场,这是多此一举的行为,是不合理的。”

“或者,是凶手故意挑衅警方,获得犯罪满足感?”许卿生提出了一个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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