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 天赐大姨夫(二合一)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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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肯定的。”马小龙道:“不过我建议您到时候别要拆迁款,直接四合院换住房,门店换门店,我保证您跟大姨夫这辈子只靠收房租就能躺着过完这辈子。”

上辈子大姨和大姨夫只是要了一套自住房,剩下的都换了钱,大概两百来万,亏大了。

“……”大姨根本不敢想,毕竟她买这套楼房的时候才花了四万块,就算这些年房价长了不少,但也就长到了五六千一平,就算卖也就二十来万,而鼓楼的四合院和门店都破的不行了,修修补补了好多次,就那破房子,能卖几百万?

大姨跟当年的老爸一样,陷入了对世界的严重怀疑之中。

同样怀疑的还有代玉。

她从小到大都没听说过房子能卖几百万这回事。

房子,砖头跟木头盖的东西,那能值几个钱?

几百万?你逗我?

“雨停了。”马小龙说道。

众人往窗外一看,果然,雨已经停了,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在大地上,天边还悬挂着一条彩虹。

代玉立即看了一下电子手表:10点01分。

“……”

看着马小龙的眼神又变了:又被他说中了!

……

雨停了,大姨带着马小龙和几个女孩去菜市场买菜。

菜市场离小区不远,腿儿着去也只要半小时,不过刚下完雨,地面都是积水,马小龙直接打了辆面的,几分钟就到了菜市场。

雨停了,再加上距离近,司机师傅只要了十块。

菜市场其实是个综合市场,不但卖菜、卖肉、卖鸡鸭鱼,甚至还有很多小书摊,小书摊卖的都是盗版漫画。

别以为京城就没盗版,其实盗版真不少,只是卖的价格跟正版一样,纯粹就是赚小孩子的钱。

在这个年代,漫画迷的主力是十几到二十岁的年轻人,简单来说,就是经济不独立,全靠爸妈给零花钱的群体,这一群体有个普遍的共同点——不知道赚钱的辛苦。

所以花起钱来一点也不心疼,作为首都,在计划生育开始的时候,京城就执行起了一胎生育,十几年过去,这些一胎的小皇帝和小公主都十几岁了,刚好是漫画迷的主力。

爷爷疼着,姥姥爱着,父母宠着,身上的零花钱那是相当多,哪怕盗版漫画卖出了正版价格,他们也一点不知道还价,直接给钱拿书。

所以这些小书摊的生意相当好,雨刚停,就有十几个小书摊支起来了。

马小凤路过的时候,看着好奇,就去问了问价格,书摊老板直接指着书上的定价,微笑道:“上面写了多少钱就是多少钱。”

“……”马小凤看了下定价,扔下书,一脸嫌弃的离开了。

车站那边的书店一块钱买一本,你这敢卖五块?真拿姑奶奶当傻子啊!

马小凤直接给京城书贩子打个叉,这辈子都不打算在京城买书。

不过京城这边盗版漫画比较新,跟RB那边的出版速度很接近,而小镇那边的盗版就会晚很多,这个时间差对没离开过小镇的漫画迷来说不算什么,但对马小凤这种能来京城的漫画迷来说,就有点煎熬了。

这不,才离开没一会儿,心里就痒痒的不行:可恶,新出的那几本我还没看过。

在菜市场买了一堆东西,正往回走的时候,见马小凤神不守舍,马小龙过去拍了下她的头:“想什么呢?”

“哥哥……”马小凤一脸纠结地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。

“我当什么呢!”马小龙推了下她的后背,道:“前面带路。”

不久,两人到了书摊前,让马小凤把想看的漫画挑出来,一共六本。

马小龙问道:“多少钱?”

“那得看看定价。”书摊老板说道。

马小龙呵的一笑,道:“你盗版敢按照定价卖?我给你个实惠,这六本十块钱我拿走,不然举报你公然卖盗版读物。”

“……”

如果换了别人,老板肯定一通强硬的回应,然后把马小龙赶走,但谁让老板是个二十来岁的大姑娘呢!瞟了马小龙几眼,答应了。

“走了。”丢下十块钱,马小龙招呼马小凤离开。

马小凤抱着六本漫画跟在他身后,满脸崇拜地说道:“哥哥,你太厉害了,我太崇拜你了。”

“好说,回去以后记得给我揉肩捶腿洗脚按摩。”马小龙笑道。

马小凤一翻白眼:“想得美。”

“……”

……

刚回到小区,众人就看到一个身穿无袖白褂子,黑色长裤,光头的老头正推着一辆固定着冰柜的滑轮车往外走。

看到这老头,马小龙喊了一声:“大姨夫!”

老头儿正是他的大姨夫,姓李,名瑞景,地道的老京城人,比大姨大十一岁,今年五十七了。个不高,也就一米六出头,身材发福,但看起来还算健壮。

“嘿哟!小龙!”看到马小龙,大姨夫很高兴,但看到另外几个女孩,愣了下,问道:“你们干什么去?哪来这么多小丫头?”

“大姨夫,你不认识我了?”马小凤跑过来,道:“我是小凤啊!”

“小凤?”大姨夫仔细看了看马小凤的脸,恍然道:“还真是小凤,嘿,你这是女大十八变,越变越好看呐!”

“嘻嘻。”马小凤很高兴:“大姨夫,你这是干什么去?”

“天晴了,出摊儿卖冰棍儿去。”大姨夫说道:“你们什么时候来的?”

“下雨的时候就来了。大姨夫,你先别出摊儿了,中午我们在这做饭吃,你跟我们一块吃呗!”马小凤说道。

“在这?行!”大姨夫很高兴:“七八年没见到你这丫头了,今儿中午大姨夫肯定给面儿。”

“嘻嘻,大姨夫,我帮你推车。”

“你歇着吧!我自己推。”

“一块儿推。”

在楼道口右侧,大姨夫搭建了一个铁皮屋,冰柜就放在这里,平时早上都是从这里把冰柜推到京大南门的路边出摊儿,基本上每年从四月初开始,一直卖到十月中旬,就赚这几个月的钱。

七八月份虽然是暑假,但有很多留校生,以及附近的居民和过往行人,生意一点也不会受到影响,每年这几个月,大姨夫都能挣个三四万,不但足够两口子一年的生活开销,还有不少富裕,再加上鼓楼门店的房租,两口子的小日子那是相当滋润。

大姨夫不但在家里养了好几条名贵的热带鱼,还养了两只画眉鸟,这年代的画眉鸟还不是保护动物,而京城大爷往往有个标签——爱养鸟。

很显然,大姨夫就是典型的京城大爷,每天天不亮就爱出门遛鸟,附近几条街的交警都认识他了,大姨夫还爱给人起外号,给两个年轻交警起了外号。

一个叫咕兜,一个叫钢蛋。

咕兜是有一次年轻交警用英文跟老头打招呼:“大爷,古德猫宁。”

大姨夫不懂英文,就回了个咕兜,慢慢的,老头就叫这小伙子咕兜。

另一个钢蛋就不知道了,反正大姨夫就这么叫,有时候钢蛋骑着自行车路过冷饮摊的时候,会停下来买根五毛的红果冰棍。

大姨夫很喜欢钢蛋,经常大声的吆喝:“钢蛋卖蛋。”

就是纯逗闷子,有时候家里煮了玉米、红薯啥的,也会给钢蛋送两个过去。

反正在这一片的年轻交警,基本上都会在下班或上班的时候被大姨夫邀请过来坐坐,一是混个脸熟,二也是排解心里的苦闷。

苦闷的原因很简单,说到底还是因为大姨没给他生个儿子,唯一的闺女也只给他生了个外孙女。虽然嘴上说着不介意,其实心底里始终有根刺,这让老头盼儿子、盼孙子都快盼疯了,看见年轻小伙子就像看自己儿子,刚好附近的交警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,那大姨夫能放过吗?一来二去就成了大姨夫排解心中苦闷的良药。

马小龙也是同理,每次他来京城,大姨夫都是最高兴的那个。为什么上辈子大姨夫愿意帮衬他一个外甥在京城立足?还不是把他这个外甥当成亲儿子一样看待吗!

其实马小龙不知道的是,上辈子大姨夫已经在他重生前几个月立下了遗嘱,等他走了以后,就把自己在鼓楼拆迁中得到的一套房子过继到他的名下,这样一来,他就有条件在京城成家立业了。

虽然马小龙并不知道这件事,但多年来的感情还是让他把大姨夫当成了最亲近的人,等进了屋,立即拉着朱砂的手来到他面前,道:“大姨夫,这是我给您找的外甥媳妇儿,怎么样?好不好看?”

大姨夫打量着朱砂,乐呵呵地直点头:“好看,你小子眼光不错。小姑娘叫什么啊?”

“朱砂,就是画符用的朱砂。”马小龙说道。

“朱砂?”大姨夫一听就乐了:“这名字有意思,倒过来不就是杀猪吗!一听就好养活。”

“……”朱砂一脸无奈。

“挺好的。”大姨夫笑道:“以后我就叫你小朱,行吧?”

“行。”朱砂一点不怯,微笑道:“您是长辈,怎么叫都行。”

“嘿,小朱不错,有股子京城小妞儿的飒劲儿,今年多大了?哪的人啊?”大姨夫问道。

“我跟小龙一样大,小学一年级到现在一直是同桌。”朱砂说道。

“哎哟呵?从小到大都同桌?这缘分可不浅。”大姨夫很惊奇,也理解了:“怪不得小龙会找你当媳妇儿,原来是日久生情啊!不错,够般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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