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我最喜欢他了(2 / 2)

加入书签

凌天一边跑一边回头冲巫寰辰招手:“巫寰辰,你跑得太慢了,到我的马上来!”

巫寰辰:“……”

魔族的马比人族高大,脚程也快得多,不到两个时辰,他们就到了目的地——暮花镇,暮花镇地处偏僻,距离魔宫甚远,自然算不上繁华,但整个镇上都长着一种白色的花,暮色四合,这白花开得灿烂,竟似在夕阳下散发着一种柔和莹润的光芒。

楼明月牵着马,顺手扯下两片花瓣塞进嘴里,嚼了两下后,把残渣吐了出来。

“这叫暮花,夜里比白天开得更盛,因此而得名,暮花可以吃,入口微涩,继而有酸酸甜甜的滋味,类似果酒,不过更多还是用于做汤、酿酒,魔族很喜欢吃,所以就有了这座暮花镇,整个镇子以种植暮花为生。”

巫寰辰看向左青龙,意思是为什么带他们来这里。

就算以他们人族的眼光来看,这也只是个与世无争的小镇,与那些血腥残忍之事有什么关系?

左青龙看着面前漫山遍野的暮花,沉声道:“有记录的第一起幼童丢失就发生在这里。”

楼明月顿觉不寒而栗。

巫寰辰缓缓道:“这里确实是个方便下手的地方,首先这里每户人家之间住得远,而人不多,幼童丢失不容易被发现,其次,若被发现,大片花田也便于隐匿行踪。”

左青龙点点头,道:“确是如此,我只看了底下官员呈上来的卷宗,现在看来,还是该亲自走一趟,我们去镇里吧,明天一早把丢了孩子的人统一叫过来问问话,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。”

胖老板问:“我们晚上住哪儿?我看这镇上不像是有酒楼饭馆的样子。”

左青龙道:“跟我来。”

暮花镇确实没有酒楼,但他们却有住处。

路上碰到两个晚归的魔族,是一对夫妇,男人肩上扛着锄头,女人拎着一只藤条编成的篮子,左青龙问道:“昊焱家在哪儿?”

那魔族诧异地看着左青龙,打量他好一会儿,才道:“你找昊焱?你是他什么人?”

左青龙说:“一个远房亲戚。”

那魔族也不怀疑,用一种怜悯的语气说道:“早来几天你还能见到他,现在……晚了,你还不知道他们家出了事儿吧?”

原来昊焱正是在左青龙府前自尽的魔族,一年前,他们的女儿阿兰丢了,他和他的妻子苍云抛下花田,漫无目的地到处找,他们找过管辖这个镇的官员,也请镇上其他魔族帮忙找过,甚至给出重金悬赏,只要有人能把他们的阿兰送回来,他们愿将全部家产双手奉上。

一无所获。

一晃就是大半年,他们的花田荒了,苍云也疯了,她整日神思恍惚地念着阿兰的名字,□□四处游荡,像只孤魂野鬼。

后来,他们得知,其他人也有丢了孩子的,有些在他们之前,有些在他们之后,也有更多谣言四处流传,说他们的孩子丢了就再也别想找到了,那些孩子是被仙门抓去开膛破肚了!

疯疯癫癫的苍云听了流言,依旧疯疯癫癫,但那天晚上,她有了一刻清明,跟昊焱说她要去找阿兰,她割了腕,被昊焱救了回来。

没过几天,二人就在左青龙府前自尽了。

肩上扛着锄头的魔族叹息道:“你是昊焱的远方亲戚,我才跟你们说这些,不然不会说的,这些事回想起来就叫人伤心。”

左青龙问:“镇上还有其他人家丢了孩子吗?”

那魔族说:“有啊!怎么没有,十几家呢,哪家不伤心?也就是近半年来,这种事情少了,不然让大家怎么活下去?整天坐在家里看孩子吗?”

左青龙没说话,他顺着那魔族的视线看过去,看到一大片荒芜的田地,那魔族告诉他,那就是昊焱和苍云家的花田。

那魔族为左青龙他们指了路,昊焱家离这里不远,这条小路走到头再拐个弯就到了。

昊焱家里跟他们一路走来看到过的很多房舍类似,房梁挑高,屋檐像燕子尾巴那样高高翘起,屋内不像人族那样喜欢用摆件装饰,而是用大块大块浓烈的色调装饰,看久了也会觉得别有风情。

屋里只有几天没住人,灰尘却积了厚厚一层,角落里那只藤条编成的球上系了红绳,红绳鲜亮如新。

楼明月捡起那只球,神情怅惘。

她最孤独的时候,曾疯了一样想要个孩子,人族和魔族无法生孩子,但她不死心,翻了许多杂书,吃了许多偏方,当然,最后她没能成功。

左青龙在她身后不远处看着她,握着白玉药瓶的手指松了又紧,紧了又松,最后仍是没有送给楼明月。

——魔族的马皮毛过于坚硬,楼明月没有修为在身,又不愿拖累她人,咬牙驭马追上他们,其实她的腿恻早已红肿破皮,走路都会疼痛,她不想麻烦其他人,就装作若无其事。

事实上,除了左青龙以外,确实没有其他人看过来。

昊焱家里房间不够,巫寰辰和凌天住一间,他们刚准备歇下,左青龙端着一盘子新鲜欲滴的葡萄送过来了。

开门的是巫寰辰,左青龙皮笑肉不笑地道:“慢点吃,别噎死了。”

巫寰辰挑眉,房里传来凌天的声音,“巫寰辰,是左青龙送葡萄来了吗?”

巫寰辰:“嗯。”

凌天喊道:“他真是个好魔族,认识的魔族里面,我最喜欢他了!”

左青龙心里一热,忙提高声音说:“仙上好好享用,若是想吃,明天还有。”

巫寰辰:“……”

左青龙美滋滋地走了,巫寰辰心里却有些不舒服,他后悔没在左青龙走之前告诉他,凌天认识的魔族加起来,一只手就数得过来。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