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让他走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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巫寰辰罚凌天在房里练习吐纳,自己去隔壁找楼明月,凌天不放心地提醒道:“巫寰辰,孤男寡女的,你要懂得避嫌,别呆太久。”

巫寰辰一道禁言咒打过去,凌天终于安静了,巫寰辰通体舒畅。

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凌天,道:“你要时刻记得自己的身份,明白吗,你是我的徒弟,不是我爹。”

楼明月正帮魔族少年处理伤口,魔族少年浑身都是新新旧旧的伤,大多都是镖伤和鞭伤,最严重的是新添的,手掌和角上的伤。

楼明月用的是万剑宗上好的金疮药,治外伤有奇效,唯一的缺点就是会疼痛加倍。

魔族少年的角有点像龙角,嫩生生地长在额角,他右边的角被飞镖扎透了,沁出丝丝血迹,药粉一碰到伤口,魔族少年就猛地一抖,脸色煞白,额头上冒出大滴大滴的汗。

楼明月解释道:“魔族的角是他们身上最脆弱也最隐秘的部位,若受伤,痛楚是别的部位的几倍,在魔族,角长得好看很受女魔们欢迎,青龙就是,他没与我成婚之前,走到哪里都有女魔暗送秋波。”

巫寰辰突然问:“他们的角可以摸吗?”

楼明月失笑:“当然不可以!像是青龙,他的角只有我能摸,甚至魔尊都不能摸,对于一个魔族来说,让别人摸自己的角,意味着他对那个人绝对信任、忠诚,甚至是爱慕、臣服,大部分魔族只会让自己的伴侣摸自己的角。”

巫寰辰突然怔住了。

他和夜天临初遇的时候,夜天临额上的角也像这个魔族少年般稚嫩。

魔族和人、妖两族不同,他们的魔尊是天生地养的,上一任魔尊死去之后,新任魔尊会在深渊魔涧中诞生。深渊魔涧是魔族最凶险莫测的地方,魔尊自出生起就要对抗魔瘴,与无数魔物厮杀,因此,他出世时就灵力高强。

可也潇洒不羁,不通人情世故。

那时人族和魔族之间的仇恨还不像现在这样不可消弭,可魔族仍是异族,哪怕只是在酒楼吃个饭,魔族也要比人族多花些银两。

初识是在酒楼里,夜天临叫了一桌好菜,有酒有肉,自在吃喝,巫寰辰无意中听小二说要狠狠宰他一顿。

出于善意,巫寰辰提醒夜天临,以后在人族走动的时候,可以施个障眼法把角藏起来,可以免去许多麻烦。

夜天临一口拒绝:“我这么漂亮的角,凭什么要藏起来?”

巫寰辰:“……”

那就当他多事吧,巫寰辰默默离开,谁料夜天临竟就此黏上了他。

巫寰辰不习惯与人同行同食,但他是个体面人,也不会大喊大叫着让夜天临走开,只能温和委婉地表达了让他滚蛋的意思。

夜天临泰然自若地道:“你就忍着点吧,毕竟就算是我,也不能事事如愿。”

好涵养如巫寰辰,也差点忍不住对夜天临冷嘲热讽。

他循规蹈矩惯了,看不惯夜天临这种,任天地之大他来去自由的狂气。

后来他们熟悉起来。

一次,他们旁观了一场英雄救美的场景,夜天临突然问巫寰辰觉得他的角怎么样。

巫寰辰觉得他莫名其妙,于是说:“什么怎么样?”

显然,这个答案无法让夜天临满意,他一把抓住巫寰辰的手按到自己的角上,不死心地问道:“如果看着没感觉,你摸摸呢,摸摸看?”

巫寰辰一边笑一边躲:“我不想摸你的角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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